
香港开埠前乃一有小量人口的渔村,1842年因大清帝国对外战败,香港的领域被分批割让及租借予英国成为殖民地,香港从而在法治、医疗、卫生、基础建设等等,获得比中国其他地方较优的发展机会。香港又因其当时英国海外属土的特殊地位,避过了国内军阀内战、国共内战及文化大革命等灾难。 于1941年至1945年期间,香港被日本入侵及占领,为期3年零8个月。 1984年,中英两国落实香港前途,决定香港于1997年7月1日结束英国统治,主权交还与中华人民共和国。中方承诺特别行政区依据一国两制执行资本主义制度,主权交还后50年内不会实行中国内地的社会主义,亦可享受除外交及军事以外所有事务的高度自治权,是为“港人治港、高度自治”。
第二次世界大战后,香港经济和社会迅速发展,不仅成为“亚洲四小龙”之一,也是全球其中一个最富裕、经济最发达和生活水平最高的地区。香港是亚洲重要的金融、服务和航运中心,并以全亚洲最廉洁政府之一、全亚洲最良好治安之一、自由的经济体系以及完善的法制而闻名于世